學生成效填報系統

學年度 114 | 截止日 114年9月17日
填報截止日:114年9月17日
本次填報 114 學年度資料(114年8月1日 至 115年7月31日),請於截止前完成三項填報。

基本資料

三項填報共用
讓負責人知道是誰送出這份填報
學制班別*
學生在學情況*
填報對象是在學中的學生,還是今年度已畢業的學生
學17 — 公職考試與證照
通過公職考試:考選部辦理之高普考、各類特種考試(可取得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)

通過臺灣地區證照(不含語文類):
  • 教師證書:幼稚園、國小、中等教育、特殊教育、講師證等
  • 其他:技術士證照(甲乙丙級)、金融證照(銀行/證券/保險/PMP等)、電腦認證等

通過大陸港澳地區證照:大陸、香港、澳門地區核發(不含語文類)
通過其他地區證照:非臺灣、大陸、港澳地區核發(不含語文類)

以證書發證或生效日期為計算基準。
在學學生 vs 當學年度畢業生(三項通用)
⚠️ 重要區分
  • 在學中取得 → 填入「在學學生
  • 畢業後至 9/17 前取得 → 填入「當學年度畢業生
  • 同一人不得在兩欄重複填報
  • 入學前已在統計期間內取得者亦可填報
學18 — 外語證照
  • 設有複試之檢定,須通過複試並取得合格證書才可填報
  • 例外:全民英檢中級「初試通過」即符合 CEFR B1,可填報,請在補充說明填寫「僅通過初試」
  • 已有成績單但未申請證書者亦可計列(如:多益)
  • CEFR B1 對照請參考 語言訓練測驗中心網站
學19 — 競賽、論文、國際會議
競賽獲獎:以學校名義參加,至少 3 間學校以上參與,以獲獎日期計算。每位得獎學生計 1 人次,共同得獎可分別計。
注意:僅入圍/初賽未得獎者不計。

論文出版及展演:在具匿名審查制度之期刊或研討會發表,或校外展演。
不含學位論文、畢業展覽、系所自辦研討會。合著篇數歸最高學制所屬系所計列 1 篇,人次可各自計。

出席國際會議(僅限在學學生):至少 3 個國家/地區代表以上參與之會議。
大陸、香港、澳門合計算 1 個地區。
學17 公職考試與證照
通過公職考試人次
臺灣地區證照_教師證書
臺灣地區證照_其他
大陸港澳地區證照人次
其他地區證照人次
已跳過此項目 — 本學制學17無資料
學18 學生通過外語證照
填報紀錄
點選「新增一筆」開始填寫外語證照資料
已跳過此項目 — 本學制學18無資料
學19 競賽獲獎、論文出版及國際會議
參與競賽獲獎人次
臺灣地區
大陸港澳地區
其他地區
學生論文出版及展演活動
篇數(或場數)
人次
在學學生出席國際會議人次
※ 此欄僅限在學學生,選畢業生時此區隱藏
臺灣地區
大陸港澳地區
其他地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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